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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三大类其中卫生用品包括卫生巾
发布日期:2018-07-18
 

 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三大类,其中卫生用品包括卫生巾、卫生护垫等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尿布、尿裤、湿巾、纸巾,餐巾纸、面巾纸,卫生棉、化妆棉以及皮肤、粘膜抗(抑)菌洗剂等品种。而这一类产品在持有相应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后大都只需要进行备案注册就好 ,即形成所谓的“×卫消备字”,而前两者的批号为“×卫消字”和“×卫消械字”。但从2006年起消毒剂的原有的省级批号必须升级为国家级的“卫消字”号。

 “消”字产品不具备任何疗效,且该类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使得其产品安全性备受质疑,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不应该对“消”字产品做任何有疗效的宣传。有些企业见利忘义,他们利用人们对“消”字产品与“药” 准字产品区分不清的弱点以蒙蔽消费者。同时药店导购员往往向消费者推荐利润高的产品,也使得越来越多的“消”字号产品被堂而皇之冒充药品卖。这是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是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其实要区分“消”字产品与“药” 准产品并不困难,因为每个上市的药品都有一个药准字号,在购买药品时认准包装上的国药准字号就可轻松区分两类产品,药准字号的通用格式为“国药准字Z/Hxxxxxxxx”,而消字产品包装上的通用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备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对于 “消”字产品大量充斥“药”准字产品的不良现象,国家有关部门已意识到“消”字产品冒充药用的危害。卫生部于2005年5月出台《卫生部关于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和《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与卫生许可范围的通知》来规范“消”字产品。文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专用于人体眼睛等特定部位的抗(抑)菌制剂卫生行政部门不再纳入消毒产品进行受理、审批和监管,同时对于已获卫生用品备案凭证的该类产品不得再以消毒产品的名义销售。在这里提醒消费者注意,上述文件在告诉我们今后该类“消”字号产品不能再当药品使用,而只有“药”准字产品才是真正具有疗效作用的安全产品。

  目前,仍然有“消”字产品在市场上销售,而且,有泛滥之势,将 “消”字产品冒充药品销售的危害后果是严重的,不仅达不到治疗目的,而且,还会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甚至耽误治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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